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关于印发<公务借款和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年终有关会计业务处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财务处报账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之后财务处将开始进行年终决算,年终决算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二、根据学校公务借款和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借款请于报账截止日期前办理借款核销或还款手续,借款期限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工资中做扣款处理。
三、存在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请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到账情况。
财务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