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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浏览人数:171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关于印发<公务借款和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年终有关会计业务处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财务处报账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之后财务处将开始进行年终决算,年终决算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报销时间。

二、根据学校公务借款和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借款请于报账截止日期前办理借款核销或还款手续,借款期限超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从工资中做扣款处理。

三、存在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请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到财务处查询到账情况。

财务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