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请根据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文件、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组织好本年度“一日捐”救助金和教职工困难补助的申请工作。
一、符合“一日捐”救助条件的,首选申请“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请填写《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二、不符合“一日捐”条件的其他困难教职工,可以申请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请将申请表(纸质与电子版)、诊断证明、住院票据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至校工会。
相关文件请在校工会网站——法律规章中查看,链接如下:
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http://gh.hgu.edu.cn/info/1021/1051.htm
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http://gh.hgu.edu.cn/info/1020/1067.htm
校工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