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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申报2013年度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人数:274

各二级单位:

  为了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及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改革的需要,请各单位细致、全面的做好2013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及时申报除正常公用经费以外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申报单必须写明详细的经费申请理和预算明细,所有申请单必须由单位领导以及主管校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