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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报账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人数:263

各位职工:

  请各位教职工及时到财务处报账。按照相关规定,2012年发生的发票必须在今年结账前处理完,否则2013年不再报销2012年度发票。请各学院抓紧报销2012年度实习经费,否则经费指标将作废,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