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根据省纪委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校属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遵照执行。
一、严明纪律和规矩,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通知精神,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禁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二)禁止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日礼品;
(三)禁止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
(四)禁止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五)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六)禁止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七)禁止到驻外地机构、相邻地区和农家乐等违规就餐;
(八)禁止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九)禁止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
(十)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持续有力震慑
“双节”期间,校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有力震慑。对于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7208013 87208012
监督举报邮箱:hbdzdxjjw@sina.com
中共河北地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