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校风,培养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河北地质大学教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在2017年度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级教师标兵候选人的推荐范围,原则上从2017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是在近几年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人员中推选。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单位的候选人推荐限额为1人。
三、评选数量
全校校级教师标兵的评选限额为5人。
四、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德为人师,行为世范,高风亮节,为人师表。
2.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坚守教育教学一线,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培育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推荐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成立本单位教师标兵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候选人。
2.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教师标兵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标兵人选的遴选审定工作,确定5名校级教师标兵人选。
3.公示与审批。对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教师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对评选出的教师标兵,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宣传栏、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2018年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发布表彰决定,授予“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教师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奖励。
七、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民主择优推荐。
2.各推荐单位于8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填写《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教师标兵推荐表》,经二级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3.每位候选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随推荐表上报。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E-mail:rczp@hgu.edu.cn。
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教师标兵推荐申报表
附件2: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
河北地质大学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