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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学校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人数:181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增强全校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培养新时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在职教职员工。重点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名额

全校校级师德标兵的评选限额为5人。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和工作规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爱国荣校、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传递教师正能量,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岗位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4.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全心全意帮助学生全面发展。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做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在关心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突出。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积极探索创新教学、管理、服务的方法方式方面成效显著。

6.团结同志,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厚待人,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五、推荐评选程序

1.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师德标兵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候选人。

2.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学校组成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候选人本人或单位介绍情况后,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5名校级师德标兵人选。

3.公示与核准。对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师德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学校将通过校园媒体、宣传栏、报告会等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广泛宣传。在2018年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予奖励。

七、评选工作与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民主择优推荐。

2.各推荐单位应于8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填写《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师德标兵推荐表》,经二级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3.每位候选人要提交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统一用A4纸打印,随推荐表上报。同时提供电子版,发至E-mail:rczp@hgu.edu.cn。

附表: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度师德标兵推荐表

河北地质大学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