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印发〈直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工会邀请老干部处处长(原校医院院长)谢晓莉从医学专业角度对申请教职工的病情分别介绍,经校工会委员研究讨论,拟对以下申请“一日捐”补助的教职工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张慧明 |
5000 |
父亲大病 |
常新永 |
5000 |
父亲大病 |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月17日
校工会办公室电话:87207024
公示期间,对拟给予“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如有意见请反映至校工会办公室。
校工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