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有关规定,工会邀请老干部处处长(原校医院院长)谢晓莉从医学专业角度对申请教职工的病情分别介绍,经校工会委员研究讨论,拟对申请“困难补助”的下列教职工给予救助,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魏伟 |
1000 |
本人患病 |
孙惠芳 |
3000 |
本人患病 |
张尚志 |
3000 |
爱人大病 |
韩秀红 |
3000 |
母亲大病 |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7日
校工会办公室电话:87207024
公示期间,对拟给予困难补助如有意见请反映至校工会办公室。
校工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