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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部在校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人数:158

1.报销范围:校本部2016级已入医保的大一、研一、专接本大三(不论是否发放社保卡)的同学,2016年9月1日-2017年4月30日的门诊费用。

2.报销时间:2017年5月15日-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在校医院就诊同学,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二者必须带一个)、校医院门诊收费票据(必须携带),以及粉色处方联或门诊病历本(二者必须带一个),收据和处方或病历本必须配套。

4.转诊校外医院的同学,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病历,及校外医院就诊的门诊病历和收据等,报销时请先至校医院二楼院长办公室签字确认。

5.本地生源的同学初、高中时所发社保卡可在大学接档使用,大学不再发放新社保卡,请同学们自己保存好自己的社保卡,身份证在校医院可充当社保卡使用。

6.自2017年5月1日起,各年级已入医保学生在校医院看病,必须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未携带者门诊费用自付,过后不补。

望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