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本科培养方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需要,着眼国家发展战略、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全面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强烈、综合素养较高的人才,现面向全校征集遴选通识选修课。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申报教师应在所申报课程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特长,以保证课程的授课质量。
二、课程类型
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发展结构,将通识选修课程划分为资源环境类、经济管理类、科学技术类、人文艺术类、个性发展类等5个模块。
三、课程要求
1.所开设课程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课程应以扩大学生知识面、拓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个性、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为出发点。
3.课程要体现通识性特征,无需先修课程或对先修课程要求较低,适合面向大部分专业学生开设。
4.教师在申报公选课时,以所在学院(部)为依托,即所提供课程不能脱离所属学科专业甚远。
5.通识选修课程一般开设32学时,2学分,任课教师应据此制定课程大纲,规划教学任务。
6.鼓励高级职称教师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
7.各单位老师已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要重新申报遴选,鼓励申报开设新的通识选修课程。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教师须填写《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2)。
2.各单位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课程要求”对本单位教师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并汇总本单位教师申报的通识选修课程,填写《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附件3)。
3.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将每门申报课程的《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教学大纲》和全部课程的《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haojing@hgu.edu.cn。
附件:1.通识选修课程申报表
2.河北地质大学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3.通识选修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