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宣传,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宪法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
二、参赛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组织奖5个。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公布。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在全社会集中、突出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教职员工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竞赛活动与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紧密结合,通过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的广泛传播。
(二)精心组织。此次活动以答卷形式进行,试卷内容可登陆校园网自行下载打印(A4纸标准)。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华信学院党委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答题活动,答题结束后,答卷连同统计名单以总支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送交宣传部理论科(主楼232房间)。具体事项可联系87207038。
附件:
宪法知识竞赛试题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