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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毕业生招聘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人数:291
  为充分保障学校既定战略目标对重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博士毕业生接收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学科领军人物、学术带头人。
  (二)基本要求
  1.学科领军人物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或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前三名);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负责人。
  2.学术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第一层次人选;
  (3)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两名)。
  二、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的国内外博士研究生
  (一) 我校急需国内外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或专业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矿产普查与勘探,水文学及水资源,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土地资源管理,会计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构造地质学,地质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宝石与材料工艺学,测绘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二)基本要求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第一学历须为高校二本及以上批次统招本科;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三、其他学科专业需要的国内外博士研究生
  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第一学历须为高校二本及以上批次统招本科;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四、相关待遇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4年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