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在“十二五”规划“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建设”的大背景下,为了充分调动全省广大教师投身科教兴冀战略,为河北加速转型加快发展培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世代献身教育事业,并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光荣从教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评选一批“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现根据冀教工[2011]1号文件《关于评选“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精神,将我校教职工2011年申报推荐评选“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已获得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的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1、直系(指家庭成员有血缘关系的,如:本人、父亲、祖父或祖母;本人、母亲、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余均不视为直系)连续三代(含三代)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学校证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学一线。
2、三代中,其中有一名成员获得过设区市(地)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三育人标兵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家庭。
3、教育世家为双(多)子女,子女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分别单独申报。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1、凡是符合“优秀教育世家”条件的,本人向学校工会申请,填写“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2000字以内,A4纸打印,标题用二号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和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上报校工会。经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和人事处审核后、公示(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呈报河北省教育工会。
2、请各分工会务于3月26日中午12点以前把上述材料报校工会。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审查,按要求上报。
附件: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