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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汉语教师赴菲律宾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7 浏览人数:361
关于选派我校汉语教师赴菲律宾任教的通知

为落实我校与菲律宾马尼拉拉 .康苏雷星学院的合作协议,培养我校在职青年教师,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决定选派一位青年女教师到菲律宾任汉语教师一年,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到外事办公室咨询报名,参加选拔。
1、汉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英语水平过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3、仪表端庄、大方,身体健康。
报名截止日期:4月15日。

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