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改项目结题和报销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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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改项目结题和报销项目经费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校200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按照合同要求立项期已满,请还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于4月 30 日前到教务处教研科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未结项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将按照合同要求撤消项目。
按照我校财务处的要求,2006年以前(含2006年)已经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请尽快到财务处报销项目经费,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 日。以后各年度教改项目在项目结题后30天内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逾期不再办理。
教务处
200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