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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0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9-02-24 浏览人数:349

根据《关于2008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检查及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石经院教务处〔2008〕33号)要求,我校广大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积极申请立项。本次教改立项有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专家评审,评出招标项目3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6项,具体见附件。
批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要与学校签定立项合同,逾期未签定合同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即被撤销。签定合同后,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立项合同,如未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将负相应违约责任。

附件:石家庄经济学院200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教务处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