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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通知(新)

发布时间:2008-06-12 浏览人数:351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2008年河北省计划选聘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这既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组织选拔、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更是大学生到实践中学习和提高的大好机遇。希望各学院党总支认真发动和宣传,并组织好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和学生资格审查工作,切实把思想进步、有志向、有能力,并自愿到农村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上来。
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从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下载,16开,一式三份,贴一张二寸照片,另交5张同版照片),填好后,由各二级学院总支汇总,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务必请在“备注”一栏填写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于6月26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同时,请通知报考人员注意登陆“河北人事人才网”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准考证发放办法等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208003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党委组织部
2008-6-16
附件:1、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简章
2、《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3、《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4、《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