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组干[2008]2号
各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政工干部中继续开展在职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在高等学校和教育厅行政机关政工干部中开展在职研究生工作。现将2008年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两个专业,每年每专业招收50-60人,列入省内教育事业计划,学制3年。
二、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2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处级以上干部年龄可适当放宽)的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政工干部;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入学考试,省内划线录取;按国家统招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我省高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工作实际,进行在职定向培养。教学点设在河北师范大学,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时间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学员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研究生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在河北省内承认研究生学历,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发结业证书。同时,符合条件的学员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3月17日—4月18日。
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西院法政学院楼209房间(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南端新石南路 247号),电话:(0311)86263731 13785132999,联系人:刘老师 。
报名时请带单位介绍信、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学历认证地点在省教育厅院内北楼311房间,电话031187061466)、学位证、身份证和四张一寸免冠彩色近期照片。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08年5月10日—11日。
考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河北师范大学西校区西院)。
考试科目:综合政治(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时事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外国语(英语)。
五、培养经费
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学费每年4500元,三年合计13500元,毕业论文指导和毕业答辩费2000元,申请学位答辩者另收取2000元(不含教材、资料、社会调查和面授食宿等费用)。
各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之中,作为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组织实施。对报考者和经考试录取的学员,单位应给予必要的照顾,提供方便,以利于学业的顺利完成。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组织部转发
200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