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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8 浏览人数:156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21〕26号)及共青团河北省委办公室《关于组织推报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推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报名额

根据团中央及团省委的相关文件规定省属高校团委申报优秀个人奖至多推荐1名、优秀组织至多1个的要求,各单位至多择优推荐1名优秀个人、1个优秀组织。通过社会渠道申报的名额不设限。优秀项目奖评选结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另行部署。

二、推报条件

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海外志愿服务等领域和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地市级(含)以上团委机关干部、地市级(含)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评;已获得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一)优秀个人奖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14至40周岁(1981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奖

1.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三、推报流程

(一)推荐申报。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符合参评

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申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初评,积极征求申报个人和组织所在单位、及师生方面意见,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审核,于9月9日前将《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附件1—2)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交校团委惠馨园501室,电子版及事迹材料(2000字)、视频(可无,要求高清,时长不限)、照片(5张,要求1M以上)等打包发送至954555752@qq.com邮箱。

(二)社会申报。团中央单独列出部分优秀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面向社会接受申报。鼓励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面向社会直接开展申报工作,各单位个人或组织也可通过网络进行社会申报。原则上参加推荐申报的不再参加社会申报,申报人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登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专题网页(http://qnzyzpx.cyol.com)完成申报。可通过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回复“优秀青年志愿者”获取报名方式。

(三)校级评审公示推报。校团委结合候选个人、组织的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力等因素进行评审,确定推报名单,根据公示结果上报至团省委。

(四)省级评审公示推报。团省委结合候选个人、组织的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评审,确定推报名单。团省委公示各奖项推报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根据公示结果,团省委审定最终推报名单向团中央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服务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抓好。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面向基层一线和青年师生群体,着重推荐来自师生身边的优秀典型,广泛发动师生评议,切实将党政放心、社会认可、师生满意的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获得者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和证书。

(二)严格考察推荐。各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师生、实践和时间的检验。所有推荐人选均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所在单位师生的意见,并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注重应用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生动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精神特质和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上继续奋斗。

联系人:石金利

联系电话:0311-87207810 13673115837

附件: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2.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