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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人数:131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离退休教师、广大校友:

河北地质大学已走过六十五年的风雨历程,期间留下了许多值得留存的历史印记。为弘扬荣光,启迪来者,学校决定即日起长期面向广大校友和全校师生征集校史资料和有价值实物。

一、征集范围

1.学校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字、声像资料和实物。

2.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文字材料、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记录、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领导干部、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等的资料和实物,包括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4.历届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获得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证、聘书、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声像资料等;历届校友的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成绩单;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相关资料或实物;历届校友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事迹、重要成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

5.学校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以及过去野外实习器材用具等。

6.学校重要科研成果的文字资料、照片和实物;学校主持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的相关材料和实物。

7.学校及各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奖杯等。

8.学校出版和印发的各类报纸、画册、简报等印刷品、音像制品,以及社会主要新闻媒体对学校的宣传报道。

9.学校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相关的文字、声像资料、实物;学生的毕业纪念册和毕业合影;学生的校友录、通讯录等。

10.学校招生简章、印章、校徽、校标、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纪念章、食堂饭票、出野外用过的野外记录、背包、水壶、地质工具、用过的粮票、肉票、面票等。

11.学校老建筑图片、牌匾、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12.在学校政务活动、外事活动及社会交往中接收的重要礼品等,校友赠送的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

13.其他以上未能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全校教职员工、曾经在校学习和工作过的校友及其亲属、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单位和各方面人士,将收藏的有关我校校史的资料或实物捐赠给学校,以供观瞻和研究,展示其价值和作用。如捐赠原件有困难者,可将原件提供给学校进行复制、翻拍,原件归还本人。

学校将设专门负责单位,对征集到的所有藏品实行分类登记。资料和实物的捐赠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个别特殊情况也可安排专人前往收取。

学校将向捐赠者(个人或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复制品展出时,经征得同意,注明原件出处或提供者姓名。

三、负责单位和征集流程

学校即日成立由校办、宣传部、老干部处、校友办等部门分别选派人员组成的校史物品征集办公室,具体负责藏品的征集、收集、分类、建档及管理工作。老干部处负责征集离退休教职工的校史资料和物品(联系电话:0311-87208035 ),校友办负责征集校友的校史资料和物品(联系电话:0311-87208138)。在职教职工、在校生如果有需要捐赠的校史资料和物品请直接联系党委宣传统战部新闻中心张欣老师(联系电话:0311-87207072)。之后校宣传统战部将予以发放证书并将物品统一交到校办档案室建档保存。

                                                                                        河北地质大学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