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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国有资产出售出租代理机构入围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人数:32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租项目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流程,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完成河北地质大学国有资产出售、出租工作,现对河北地质大学国有资产出售出租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国有资产出售出租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比选范围:本次比选确定的代理机构是为河北地质大学国有资产出售(指以转让方式出售国有资产)、出租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全流程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交易公告发布(平台及第三方系统对接)、竞买人报名组织;交易流程代理(竞价组织、合同签订协助、交易凭证办理);档案归档;其他法律法规及学校要求的配套服务。

3.服务时间:自入围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质量要求:

5.1 合规性要求: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交易规则,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和流程以及相关要求,代理完成学校国有资产出售、出租项目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5.2 服务质量标准:交易公告需通过学校官网、交易平台、资产所在地公共资源平台同步发布,信息发布时间、内容符合通知要求。

5.3 对接要求:能够通过第三方网络竞价系统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对接,具备系统操作经验。

5.4 其他要求:学校发现参选的代理机构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参加比选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能够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租项目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冀财资[2025]42号)要求,代理完成进场交易的国有资产出售出租代理机构;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未经校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主楼416办公室;

3.获取方式:请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报名地点以获取比选文件。

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311-87207803。

四、比选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30日15:00;

2.地点:河北地质大学校本部主楼412会议室;

3.文件提交时间:参选文件在开标前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或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五、发布中选结果的媒介

比选结果将在河北地质大学校园网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崔老师,电话:0311-87207803。

七、提问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报名截止后2日内。


河北地质大学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