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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人数:172

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国家自然资源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8大学科门类,70个本科专业, 其中有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进一步服务社会需求,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 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报名流程

(一)预报名

预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进行预报名。

(二)网上申请

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快速入口”中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在“申请人登陆”中进行注册,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蓝底,硕士学位证书用,务必按要求上传)、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三)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注册、电子照片(蓝底)上传、基本信息录入及提交学位申请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缴纳学费、采集图像、录入指纹、签署《个人承诺书》)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现场审核、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招生专业及学位统考安排

1.招生各专业及申请学位统考科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考试科目

1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法学

①外国语统考

②学科综合统考

2

1202

工商管理

管理学

①外国语统考

②学科综合统考

3

0709

地质学

理学

①外国语统考

4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工学

①外国语统考

2.考试安排

申请学位论文指导前须先通过学校专业课程考核和全国统考。学校专业课程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份,具体时间、考试大纲等其他相关事项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在“考试项目”中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中进行查看。

四、课程考核及学位申请

1.课程考核

申请人报名注册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由我校安排主要以线上形式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学员按要求参加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考核通过后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学位申请者,将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1-2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3.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五、培养年限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学制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为二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

六、缴费与退费

我校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及申请学位每生学费30000元,分阶段缴纳。课程学习和考核阶段20000元,入学时缴纳;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阶段10000元,课程考核和全国统考均通过后,于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

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完成的阶段费用不退。课程水平认定考核阶段退费按照该阶段收费扣除课程阶段学费后退还,课程阶段学费为退学申请日减去资格审核通过日所得月数乘以2000元;论文撰写阶段退费金额为中期考核前退费5000元,中期考核后不再退费。

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1.咨询电话:李老师18810513058 常老师18903117855

2.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相关信息根据国家相关通知文件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