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logo

关于遴选推荐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浏览人数:222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的通知》(冀语〔2022〕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河北省语言文字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二)业务素质过硬。热爱语言文字事业,长期从事语言文字相关工作,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实绩突出,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本人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二、专家类别

专家分为政策咨询类、推广传承类、研究应用类和其他类,详情见《通知》具体要求。

三、遴选程序

校内推荐人选通过个人申报、校内审核后报省语委。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向省语委推荐2名语言文字专家人选。省语委、省教育厅将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专家人选。专家实行任期制管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按通知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推荐表》(附件1)和《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72291362@qq.com。

联系人:安老师 杜老师

电话:13933129779 13722453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