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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人数:203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我校各项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所申报项目网报截至日期时间前5个工作日向我处提交单位推荐意见(格式同申请表格中的内容)、申请表格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ouyq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主楼410)

咨询电话:8720801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