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投身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冀地大〔2017〕195号)(教务处网站下载)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 〔2021〕7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拟立项20项,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具体立项数量。在重点项目中设立4项“课程思政”专项,一般项目根据申报情况设立“课程思政”专项数量。重点项目推荐申报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原则上应在《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2021)》规定的立项范围之内。
2.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另外参与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3.项目负责人需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满三年,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由两名相关专业领域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推荐,填写《申报资格推荐表》。
4.已承担有校级和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英语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工科、新文科项目等)的负责人,其承担的项目结项后,方可申报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周期
校级、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教务处将按期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时须完成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研究成果需与项目名称相关。项目结项成果形式为已经实际实施的教学改革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出版教材、课程成果、研究报告、教学研究论文等。
原则上,重点项目结项时需提交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或本科学报期刊(包括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如《中国地质教育》等)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同时需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一般项目结项时须提交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期刊相关论文2篇及以上,同时需提交其他形式的实践研究成果和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时,需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或“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立项编号。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将《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1式5份和电子版(以“项目名称+申请人”命名)交本人所在二级单位。
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条件和个人意愿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也可两种类别同时申报,在项目申请书的封面的“项目类别”处做相应勾选。
(二)二级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违规申报取消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1年12月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到邮箱hgujyk@163.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指南(2021)》
3.《申报资格推荐表》
4.《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
5.《河北地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河北地质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