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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1 浏览人数:196

校属各单位:

2019年9月28日,河北省发布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这部条例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对学校安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呵护,明确了安全范围、各方职责,强化校园欺凌防范,明确治理“校闹”,加强师生权益保护,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机制,制定学校免责条款,学校安全有了法治保障。

《条例》分为总则、安全管理职责、校内安全管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七章,共六十九条,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环节、不同层级等分别提出了法律要求。

根据《条例》,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校方应当根据不同受教育阶段、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规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条例》将学校安全范畴扩展到了学校周边。《条例》规定,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台账并制定解决方案,比如采取建设人行立体过街通道、错时上下学等措施,减少中小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

《条例》提出,学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是当前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加强学生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在食品安全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校园内外的食品经营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安全检查内容,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来源、采购和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督。

《条例》设置专章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针对不同部门的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分门别类做出规定,形成系统的预防、管控与处置学校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安全风险。

《条例》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条例》实施后,将为学校安全提供法制保障,并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主管校领导的指示,现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全文提供给大家,请各位领导组织所属师生认真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落实和践行活动,并加强宣传报导,使《条例》能够深入人心,成为全校做好安全工作的基本遵循。

附件: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