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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和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人数:187

各分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文件及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请组织好本年度“一日捐”救助金和教职工困难补助的申请工作。

一、符合“一日捐”救助条件的,首选申请“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请填写《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二、不符合“一日捐”条件的其他困难教职工,可以申请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请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请将纸质版申请表、诊断证明、住院票据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至校工会。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806490@qq.com

相关文件请在校工会网站——法律规章中查看,链接如下:

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http://gh.hgu.edu.cn/info/1021/1051.htm

教职工困难补助评定办法(试行)http://gh.hgu.edu.cn/info/1020/1067.htm

校工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