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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与“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人数:193

为推动形成平安中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生动局面,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定于2020 年11 月至2021 年11 月,在中央政法委官网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开展“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大力宣传推介在平安中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安函〔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为教育系统长期从事平安校园建设相关工作,或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重大安保、应急处突等专项工作中对维护校园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首选作风正派、业绩突出、师生高度认可的先进模范,候选人应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推荐人数

高校可推荐1 名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首次推荐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2021年11月前,如有新的重大典型,也可另行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平安之星”候选人推荐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把先进事迹挖掘出来,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确保政治可靠、事迹真实。

(二)推荐的候选人,要形成个人事迹材料。同时,还应一并报送相关文字、图片、音视频作品或其他新媒体作品等证明材料。事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学校安全工作处,由安全工作处组织评审组审定报学校备查后,以邮件方式报送省教育厅。

邮箱:1548170790@qq.com

联系人:郭亚红

联系电话:87207057

附件:“平安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河北地质大学党委安全工作部 安全工作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