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冀教师〔2020〕9号)及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0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采取差额推荐办法,各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参评人选时,要兼顾各类教师,同时要适当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教师倾斜。
评选名额:评选5名校内师德标兵,从5名校内师德标兵中推荐1名河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学术腐败和各种不正之风。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博大的仁爱之心,受到广大师生赞誉;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锐意改革,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6.近三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三、评选办法
1.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师德标兵评选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1名师德标兵候选人。
2.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师德标兵人选的遴选审定工作,确定5名校级教师标兵人选,从5名校级师德标兵人选中确定1名河北省师德标兵候选人选。
3.公示与审批。对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师德标兵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4.上报河北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经省教育厅党组研究确定河北省师德标兵,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
1.推荐表。填写《河北省省级师德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的推荐表中也要有照片。
2.推荐人选一览表。填写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简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明了,字数不超过2000字,要求用A4纸打印(A4、题目小二黑、正文三仿宋)(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1.要求校内教学二级单位必须推荐,其他二级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推荐。
2.2020年8月11日下午3点将所有申报材料交至人事科。
联系人:石学梅,联系电话:0311-87207032
附件:1.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人选一览表
2.河北省师德标兵推荐表
人事处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