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处非办〔2020〕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排查重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主要针对各高校及高校下属单位为主体的单位集资行为。教职工及在校生参加社会集资行为不在排查范围,但可结合此次排查进行有效宣传教育。
二、科学制定排查方式。鉴于目前处于疫情期间,各单位可选择灵活多样的排查方式,既要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也要确保人员安全。
三、及时上报排查结果。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形成工作报告,于2020年6月18日前报送财务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99057863@qq.com邮箱)。
联系人:财务处预算科刘飞,87208275
河北地质大学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