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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区域地质与成矿作用重点实验室第二期校内开放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人数:181

自2019年我校“河北地质大学区域地质与成矿作用重点实验室校内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实施以来,已经完成测试33批次,有力地支持了我校师生开展科研工作。2020年本实验室继续进行第二期开放基金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申请受理日期为6月20日至7月31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提交申请的,可延期到9月30日。本次可申请的测试项目包括以下几类:锆石U-Pb定年与微量、矿物原位微量、矿物面扫描(Mapping),Sr、Nd、Pb、Hf同位素等。

2.凡我校在职教师、研究生或参加大学生科创计划的本科生均可申请本基金,教师申请额度不超过贰万元,学生不超过壹万元。申请者需先提交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jtian1994@163.com),再通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3.参加开放的仪器详情(技术指标、功能特色、收费标准等),可在河北地质大学区域地质与成矿作用重点实验室交流群(QQ群:1020520144)内查询,或7月31日前与仪器负责人直接联系(张焱杰:13111522441,邮箱:yanjzhang@163.com)。

4.每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书。申请费用为希望本实验室资助的测试费。学生申请本开放基金,必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和签字,缺少导师签字的申请书将不参加评审。

5.已批准的开放基金从本年7月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自动废止(申请人不用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使用的申请人不能申请下一年度开放基金。

6.开放基金使用后需提交总结,前期基金测试费未使用完或使用完未提交总结的申请者,不能申请下一年度基金。

7.署名要求:凡受到开放基金资助发表的文章,应在项目资助中标注受“河北地质大学区域地质与成矿作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号:XXX”,或在Acknowledgement部分标注:Supported by Opening Fo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Regional Geology and MineralizationHebei GEO UniversityXXX

8.申请人需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或邮寄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16号河北地质大学(育才校区)北楼一楼实验室综合办公室。未交纸质申请书和导师未签字的申请书将不参加评审。

9.本开放基金的解释权归本实验室。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焱杰:13111522441;田英杰:15614109428


区域地质与成矿作用重点实验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