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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人数:185

为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专业学科建设水平,加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单位建设,根据《河北地质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我校2020年拟安排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115名,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地质大学(原石家庄经济学院)创建于1953年,原隶属于国土资源部,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省部共建河北地质大学协议”,学校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6年更名为河北地质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先生任名誉校长。

河北地质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多学科大学。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突出“资源环境+”多学科协同发展和深度融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涵盖工、管、经、文、理、法、艺七大学科门类,研究生和本科生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拥有64个本科专业,其中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河北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5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资格审查、试讲和综合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地质大学拟招聘博士毕业生115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20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最终的岗位计划和岗位条件以河北省人社厅的批复为准。

四、招聘相关待遇

详见附件2:《河北地质大学2020年博士毕业生招聘相关待遇的规定》。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和相关二级单位提交个人简历,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名称”的邮件名称,应聘者简历经过初次筛选后,学校将择优通知应聘人员试讲面试

(二)招聘方式。本次博士毕业生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教师岗位招聘具体形式主要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试讲和面试阶段应提供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专职教师岗位和科研岗位的,还需提供近三年所发文章的复印件或者检索证明。

(四)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五)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六)建议各二级单位采用多种形式进行面试考察,特殊时期尽量采用网上视频面试考察(试讲)方式。

六、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207032, 0311-87208030

手机联系:15932664585

联系人:李娟

报名邮箱:rczp@hgu.edu.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邮编:050031)。

附件:

1.河北地质大学2020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2.河北地质大学2020年博士毕业生招聘相关待遇的规定

河北地质大学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