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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人数:179

校属各单位: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按照上级关于复工复产和我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学校于3月11日已转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模式,3月18日上午,校纪委、组织部分组对学校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总体上,中层干部在岗情况良好,部分教辅单位和二级学院未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在岗轮流值班。

鉴于当前疫情还未结束且面临着输入性疫情的严峻挑战,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精细谋划下一步师生返校相关筹备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作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到岗到位工作安排,加强工作纪律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全体教职员工按照工作岗位、性质,分别在岗值守或线上教育教学。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保障学校各项必要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停顿、线上教育教学正常运转有成效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开展工作。

1.全体教职员工(专任教师除外)于3月30日(周一)到岗到位。

2.专任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因故需要调停课时,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全体教职工应确保通讯网络畅通,及时接听工作电话,回复工作邮件、微信、QQ、短信等,响应上级工作指示。如需外出,需按规定严格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销假。

4.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无故不响应工作任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5.目前仍在湖北或14天内去过湖北地区的、有发热症状的、有与新冠疫情确诊或疑似人员密切接触的等三类人员近期暂不返校,何时返校等待学校通知。目前滞留在石家庄市以外的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须于3月底前返回石家庄,返石后,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要求,并坚持每日测量体温。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返回,需向本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并于3月31前向人事处报备(920262366@qq.com)。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防控举措

1.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及“一岗双责”,坚决贯彻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不折不扣、严格把关,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教职工管理。要把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纪律要求传达给每位师生员工,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管理规定。

3.提高线上教育教学质量。教学部门、教务部门、教学发展中心等部门要继续认真组织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确实保障线上教育教学质量。

4.严格校园出入管理,加强校内人员管理。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和车辆做好体温检测,确保不漏一人一车。校园内不开展聚集性活动,食堂加强就餐管理,就餐人员要同向间隔1米以上就坐,用餐过程中尽量不要交流,教职工尽量自带餐具回办公场所就餐,居住在学校附近的教职工尽量回家就餐。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定制外卖。所有在校人员均佩戴口罩,不串岗、不聚集。

5.相关部门要细化完善开学工作预案。对学生返校、错峰就餐、教学管理、体温监测、宿舍管理、物资保障等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梳理、细化和完善。

三、加强监督执纪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工作要始终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采取坚强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对在疫情期间任务繁重、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适当时机予以通报表彰。

 

 

 

河北地质大学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