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行〔2019〕27号)(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