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为做好2020年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谋全校发展大计,推进我校建设发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0日—2020年3月20日(下午17时)
二、提案征集要求
1.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征集优秀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的重要形式,各分工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布置好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撰写提案要真实反映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诉求,保证提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
3.按照“一事一案”的要求,必须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形成提案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提案表电子版可点击下载)。
4.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的附议人。其意见或建议应当通过正式代表向教代会提出。
5.提案应包括案由(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解决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要力求具体,有可操作性)等内容。
6.提案要求观点清晰,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三、提案征集范围
在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解决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正式提案: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目标,强化教育责任,创新培养体制,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促进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国际化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提高校院两级的管理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实现“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目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1)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3)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4)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四、提案的递交
代表可通过各部门工会递交提案,经二级分工会负责人审阅后交校工会206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hbddgh@163.com)。联系人:陆永华,联系电话:87208025。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河北地质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附件:河北地质大学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表
河北地质大学工会
河北地质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