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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人数:17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宣部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校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单位或联系单位至少宣讲1次,其中党委书记、校长要录制视频课。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在本单位以“书记讲党课”形式至少宣讲1次。

3.各党支部书记至少宣讲1次。

4.宣讲时间:4月20日至9月15日。

二、宣讲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文原著,用好中宣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一书及课件等重要辅导材料,认真开展备课、宣讲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好面向干部师生的宣讲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作为教师党支部党员和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干部进一步深入理解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1名党支部书记的宣讲视频材料报党委宣传部,视频控制在20-45分钟。

三、报送方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的宣讲视频制作成光盘,视频格式为MP4-h264,大小在20M以内。请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主楼230室)。

中共河北地质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