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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关于推荐2018年度河北省“最美教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人数:168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北省“最美教师”推选活动的通知》(冀教人[2018]29号)文件精神,我校拟推荐2018年度河北省“最美教师”候选人人选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选一名人选。

二、推选范围与条件

推选范围:我校在职在岗的一线教师。

推选条件: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现新时代教师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三、推选程序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推选条件民主择优推选。

(二)学校组成评选委员会,在听取候选人本人或单位介绍情况后,对推选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北省教育厅。

四、组织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各单位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同时将推荐对象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贯表现纳入推选考察内容,确保推选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二)严肃纪律、确保公开公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强化监督,保证被推荐人选事迹真实准确。对未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借机牟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按时上报、确保及时完成。

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8月13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rczp@hg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1.“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

2.不超过5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联系电话:0311—87208030

 

        附件:”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doc

 

 

 

河北地质大学人事处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