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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在校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人数:162

1.报销范围:2017级已入医保的(不论是否发放社保卡)的同学,校本部:2017年9月1日—2018年3月18日的门诊费用

北校区:2017年9月1日—2018年3月25日的门诊费用

2.报销时间及地点:

校本部:2018年5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校本部医院收费处

北校区:2018年5月16日—18日,每天9:00—17:30,北校区医务室

3.在校医院就诊同学,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二者必须带一个)、校医院门诊收费票据(必须携带),以及粉色处方联或门诊病历本(二者必须带一个),收据和处方或病历本必须配套。

4.转诊校外医院的同学,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校医院开具的转诊病历,及校外医院就诊的门诊病历和收据等,校本部同学报销时请先至校医院二楼院长办公室签字确认,北校区同学请直接至北校区医务室。

5.河北生源的同学初、高中时所发社保卡可在大学接档使用,大学不再发放新社保卡,请同学们自己保存好自己的社保卡,身份证在校医院门诊可充当社保卡使用,在校外医院住院必须使用社保卡。

校医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