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职工提供“足不出户”的办事体验,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通住房公积金手机APP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持有有效省直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
二、提取方式:通过省直公积金手机APP自助办理。
详细方法及说明:http://www.hebszgjj.gov.cn/col/1463986983590/2018/05/10/1525938732237.html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