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的要求,为及时掌握非法集资案件情况,从2017年7月起每月报送非法集资案件统计报表。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月1日下班前将上月情况报表电子版发送至cwcmail@hgu.edu.cn,纸质版需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财务设备处预算科主楼311室(如遇假期可于开学报送纸质版)。
上述报送内容以电子版收到时间为准,如未发或晚发电子版的视为当月无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由此引发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
附表:非法集资行政案件统计表(月报表)
河北地质大学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