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美丽河北•最美教师”评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人﹝2016﹞34号)精神,现将我校候选人推选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本着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原则,将我校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人文风采向全社会展示,配合省委“美丽河北”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教师、尊重教师、关心教师、支持教师的良好风尚。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推荐条件:任教期间始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展现新时期教师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三、具体安排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通知,在本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每位教师清楚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及工作安排,做到全员发动,推选出1名优秀教师作为候选人,并组织专门人员,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挖掘事迹,认真组织材料,确保材料的生动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整理后,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召开会议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比,并将审核评比结果报校领导,经校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在校内公示后,按上级要求,将最终推荐人选材料以学校名义报送省教育厅,并对此次推选出来的优秀教师在校内进行宣传和表彰。
(三)宣传统战部利用校内媒体充分做好校内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展示工作。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民主评选、加强监督,认真组织好这次推选工作并及时上报。
各单位务必于5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推选候选人事迹材料、“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荐评审表及工作场景照片一张(电子版≥3M)纸质版报送至主楼党委宣传统战部223房间,电子版发送到xiefeng@sjzue.edu.cn。
人事处 教务处 宣传统战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