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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产生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浏览人数:33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华信学院党委、各分工会: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将于5月上旬召开(详见附件3)。为了做好新一届“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依照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选举产生第一届“双代会”代表及工会委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一)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工会会员代表又是教职工代表,简称“双代会”代表。
  “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
  (二)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和《河北省科教文卫体系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本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总人数为在职职工人数的15%左右。
  (三)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32号令),我校“双代会”代表结构拟定为:教学单位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机关、教辅、后勤等其它直属单位代表占适当比例。

各分工会按代表名额分配数(详见附件一)选举代表。
  二、代表资格

凡是我校工会会员,均有当选“双代会”代表的资格。

三、代表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热心教代会、工会工作,有主人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客观、准确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在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代表的组成
  “双代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又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代表的组成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教师、干部、教辅人员、工人代表相结合的原则。

2.各类职称、职务代表相结合的原则。每一类职称的教职工应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3.老中青代表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老、中、青各层次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4.男女代表比例适当的原则。代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代表。

六、代表产生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在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及代表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七、时间要求

各单位详细填写代表登记表,签署基层党组织意见后务必于4月8日下午16时前将选举结果报筹备小组组织组(校工会行政办公室)。

 

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2.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3.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初步时间安排

     4.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河北地质大学第一届教职工

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