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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人数:318
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暂住人口管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在我校居住的非石家庄市户籍人员;
二、办理时间:每周四上交材料;
三、提交材料:二级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包括现居住地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四、办理流程:携所需材料到安全工作处审核后,由安全工作处户籍管理人员每周集中去东石派出所代为办理;
五、领取时间:提交材料6个月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安全工作处领取。因该系统为公安网络自动管理系统,人工无法控制出证时间,请大家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办理。

联系电话:87208038



安全工作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