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logo

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7 浏览人数:293
为深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省委《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的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我校需选派2名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同时兼任驻村工作组组长;选派4名驻村工作队员。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以下选派方案。
一、人选条件和选派程序
(一)人选条件
第一书记人选须政治素质好、能力比较强、对群众感情深、精神状态好,符合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要求,从在职在编、近期优先提拔使用的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处级干部(含副处级)中选派。
驻村队员从优秀科级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中选派。在职在编干部优先选派;人事代理人员如参加驻村工作,驻村期满,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在政策允许情况下,优先考虑解决入编问题。
(二)选派程序
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思想动员。在干部个人自愿报名的同时,各二级单位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推荐提出初步人选。校党委在个人报名和基层推荐基础上,逐一审核、确定人选。
二、激励措施
1.驻村工作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者,学校调整干部时优先提拔任用。
2.驻村工作满三年,表现优秀,符合选拔任用条件者,予以提拔任用;成绩特别突出的予以破格提拔任用。
3.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人选,已经是正处级干部的,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校党委优先推荐其为校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
4.驻村工作满二年(含累计二年)以上,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符合基本条件者,直接上报学校评委会。
5.驻村工作期间,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助、电话费补助200元、2000元交通费补助(不再报销派驻村和石家庄间往返路费)。连续驻村工作两年(含累计二年)以上,从驻村第二年起,在此基础上上浮一级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驻村工作结束后、提拔任用前的两年内继续享受上浮绩效工资。
6.已有驻村工作经历,表现优秀且自愿报名参加本次驻村工作,符合选拔任用条件者,还可以先行按照程序予以提拔后,再次驻村工作。
7 .学校从资金、技术、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支持力度。
8.对于近年来已经参加过驻村工作,且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校党委在调整干部时优先考虑提拔任用。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选派、拒绝承担精准扶贫任务者,三年内不予考虑提任行政职务、不准参评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驻村职责任务和任职要求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我校派驻村为阳原县辛堡乡东王家夭村和辛堡乡刘家小堡村。
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作为学校和派驻村的桥梁纽带,在落实当地脱贫攻坚部署、推动派驻村精准脱贫、实现同步小康中负有“科学制定规划、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五大职责。
第一书记在派驻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连续任职三年。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任职期间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20天。
四、报名方法
采取自愿报名、二级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填写《省直单位驻村干部推荐表》(见附件),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中午12:00前报至党委组织部邮箱:sjyzzb@sjzue.edu.cn,过期不再补报。
联系电话:87208288、87208003、13832119098

附件:《省直单位驻村干部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