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教科文卫工〔2015〕16号《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印发〈直属高校“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一日捐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拟对以下申请“一日捐”补助的教职工进行补助,现予以公示。
姓名 |
拟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李冬霞 |
15000 |
本人大病 |
黄莎莎 |
5000 |
父亲大病 |
公示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3日
校工会办公室电话:87208025
公示期间,对拟给予“职工互助一日捐”补助如有意见请反映至校工会办公室。
石家庄经济学院一日捐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