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文明着装的倡议
发布时间: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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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落实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树立我校教师“言行雅正,举止文明”的形象,现向全体教师提出倡议:
倡议老师们文明着装,在尊重教育对象、契合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做到衣着个性与教育规范、个人形象与职业形象的有机统一。工作期间着装应整洁、得体、文雅、大方,做到“六忌”,即:“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忌脏,即不能穿脏(特殊工作性质,如在脏乱环境下工作时除外)、皱、味的服装;忌露,即不宜穿露胸、露肩、露背、露腰以及暴露大腿的服装(从事体育教学等特殊性质工作的除外);忌透,即外穿的衣服不能过于单薄透明;忌短,即不宜穿着过于短小的服装;忌紧,即不宜穿着紧紧地包裹自己身体的服装;忌异,忌着装过分怪异。
下面,对男女教师工作期间的着装、装扮等分别提出建议:
一、男教师
1.不留长发,不染彩发,不剃光头,不留长胡须(从事艺术类工作的除外)。
2.不佩戴项链、手链、耳环、耳钉等饰物。
3.在教学区不赤膊,不穿背心、短裤、拖鞋。
二、女教师
1.发型简洁、明朗,不染夸张颜色的彩发。
2.不浓妆艳抹。
3.不穿吊带装、低胸、露背装、露脐装、透视装、超短裙等暴露的服装。不穿拖鞋。
4.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
让我们响应倡议,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着装,得体装扮,为学生树立榜样,共创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两办 教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