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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竞争上岗选拔部分处级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6 浏览人数:40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华信学院党委: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选拔3名处级干部。根据中央2014年1月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石家庄经济学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选拔的岗位
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商学院副院长、艺术设计系副主任等3个处级岗位。
二、竞争上岗选拔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管理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学科专业发展情况;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二)拟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有与本学院所属学科专业相关学历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2.有一定管理经验、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副处级职务任职满二年;或现职为正处级职务;
3.由现职副处级提任的,年龄不超过50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需由校党委常委会认定)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最多放宽2岁;现职正处级干部至退休应满足一个任期(196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拟任商学院副院长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有与本学院所属学科专业相关学历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2.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正科级职务任职满三年;
3.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6月30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需由校党委常委会认定)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最多放宽2岁;
4.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四)拟任艺术设计系副主任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有与本系所属学科专业相关学历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或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科级职务任职满三年;
3.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6月30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需由校党委常委会认定)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年龄最多放宽2岁;
4.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拟任职务的工作职责。
三、竞争上岗选拔的对象范围
全校符合上述任职条件、资格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竞争上岗选拔的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竞争上岗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报名表从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交主楼316房间。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如符合某一岗位条件、资格的竞岗人数少于2人,则取消该岗位此次竞岗选拔,改为按照拟任职位经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选拔。
报名联系电话:87208003;联系人:吴聪聪、蒋北辰。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会同监察审计处和人事处依据竞争上岗选拔的条件和资格,对竞岗者进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报校党委会确定参加竞岗人选。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竞岗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法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知识和能力等测试。
(四)召开竞岗演讲大会
竞岗人进行竞岗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近期工作总结、岗位认识及任职优势、任期目标、工作思路及举措等。
1.学校组成竞聘评委会,并设记分员、监督员各2名;
2.竞岗人抽签确定演讲顺序;
3.按抽签顺序由竞岗人进行竞聘演讲;
4.每位竞岗人演讲完毕,由评委根据竞岗者的一贯表现和竞岗演讲填写《竞岗演讲评分表》,进行现场打分,交记分员统计,监督员进行监督;记分员计算平均分、填写《竞岗演讲评分汇总表》(以得分高低排序),监督员签字确认后,交评委会主任。
(五)比选择优
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竞岗演讲测评得分占80%的比例计算竞岗人总得分,将每个竞争岗位得分前5名的人员名单提交(含并列第5名、不足5名全部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常委会根据竞岗人德才条件、能力素质、一贯表现、竞岗得分和人岗相适等综合研判,以票决方式确定每个竞争岗位的不少于2名考察人选。
对考察对象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查核结果符合相关规定的,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党委组织部发布考察预告、组成考察组,对校党委常委会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查阅干部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考察;就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学校纪委意见;形成考察报告,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七)讨论决定
考察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酝酿审议,在对拟任人选逐个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定人选,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备案。
(八)公示
对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期间进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培训,并必须通过校纪委组织的考试。
(九)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要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所有参与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工作的领导、评委和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和纪律,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参与宴请活动,不准泄露有关情况,不准参与或者帮助拉票贿选;在进行竞争、民主测评和考察等选拔过程中,竞岗人不得有拉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选拔的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加强民主监督,校纪委、党委组织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向校党委报告。
监督举报电话:87208288、87208013

附件:竞争上岗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



中共石家庄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