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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浏览人数:361
校属各单位:
为有效发挥实验室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实验教师积极投身于实验室开放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的全面展开,依据《石家庄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具体要求
1.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面向学校专兼职实验教师,申报须以实验室(中心)为依托,以项目团队形式申报。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职或兼职实验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3.项目应以培养锻炼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出发点,以组织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为基本目标,以开放实验内容的设计和开放组织实施为主要内容。项目须在我校相关实验室组织实施。
4.项目开展周期为一年。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项目申请人依附件1格式填写《石家庄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实验室和二级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一式五份交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综合办公室(主楼222,联系人:胡成祥,联系电话:8720799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YZX7991@126.COM)。
2.项目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提交。
三、其他说明
1.申报材料将由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立10─20项为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2.经评审确定立项的项目由学校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提供开放经费。
3.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按计划组织实施,相关二级单位和实验室提供实施的必要条件。项目实施后需提交结项书及相关开放资料。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对内容设计有特色且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推荐纳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序列。

附件《石家庄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实验实践教学中心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