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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2014级同学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1 浏览人数:354
各位同学:
校医院将为已发社保卡的所有2014级同学报销医药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报销对象:校本部2014级所有已发社保卡同学(包括本科、专接本、研究生等);北校区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2.报销时间:2015年6月2日到5日;6月8日到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销区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29日期间发生的门诊医药费。
4.请携带社保卡、收费票据、粉处方、病历本等。
5.报销地点:校医院收费室。请大家相互转告,逾期将无法报销。


校医院
2015年5月28日